哈市务工人员子女集体户口回户籍所在地
年哈市随迁子女、返回户籍所在地、集体户口、拆迁(棚改)适龄儿童少年如何顺利入学?日前,哈尔滨市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中有提及,一起来看看! 公办初中依旧实行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吗? 年,我市公办初中依然招收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从年小学入学新生年级开始,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执行对口直升政策; 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其他情况由区、县(市)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住址和初中学校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初中就读。 孩子户口不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小学毕业后应就读哪所初中学校? 在公办学校跨区、县(市)就读(户籍变迁等情况)的小学生,小学毕业后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也可按照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初中招生政策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升入初中。 民办小学毕业生、民族小学毕业生、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是否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 民办小学毕业生可以回户籍地公办初中就读。民族小学毕业生,不再就读民族初中的,可以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我市在外地就读的(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 如何申请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 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民族小学、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公办初中就读的,应分别向毕业公办小学、毕业民办小学、毕业民族小学、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学校或教育局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填报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在哈尔滨工作居住的外地人员子女想在哈尔滨上小学,报名入学时需提交哪些材料?还需要务工或就业证明吗? 适龄随迁子女拟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我市居住的居住证。从年开始,已经不需要再提供随迁子女父母的务工或就业证明。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者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如何就学?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住宅产权证等)不符的,区、县(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 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应该怎样办理入学手续?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 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临时居住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从上面解答来看: 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入学需要提供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我市居住的居住证。 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不符合“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教育局将会统筹安排学位。 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区、 县(市)咨询电话和查询网站 道里区小学:道里区初中: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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